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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推进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典型经验报道(上)(附图)
 
2010-06-08 本文访问次数:756
 
 
编者按

    前不久召开的首都推进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大会,明确了本市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从三方联动升级到五方联动,建立工会、人保局、司法局、信访办和法院五方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早在去年6月,市人保局、市司法局和市总工会已建立三方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全市18个区县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部建立了三方联动机制;514个工会服务站承担起劳动争议调解的工作职能,与本区调解中心形成上下联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21家律师事务所的350余名律师组成了专职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本版将从今天起,连续两天推出本市部分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典型经验报道,以进一步推进全市劳动争议“大调解”新格局的建设。

宣武区
联动调解机制实现“1+1+1>3”

    近年来,由于劳动关系呈多样化、复杂化发展趋势,劳资双方对抗性增加,不仅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也给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带来新问题、提出新课题。宣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在2008年和2009年,劳动争议案件量较2007年分别增长190%、386%的情况下,通过仲裁程序调解解决的争议平均达到55%。使得全区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发挥了“1+1+1﹥3”的功效。

三个衔接实现三方无缝链接

    去年底,宣武区成立了“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实现人保局、工会、司法局三方联动调解劳动争议的新格局。该机制的建立,整合了资源,拓宽了调解渠道,发挥了“1+1+1﹥3”的功效。
    成立之初,区人保局、工会、司法局三个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流程,做到三个衔接。即各自委派一名人员做好案卷转接等具体工作的衔接;仲裁委员会与调解中心统一了对各项诉求的把握口径,如社会保险缴纳、历史遗留问题等,做好调裁衔接;调解成功后,调解员与当事人共同到仲裁委员会出具调解书,做好文书置换的衔接,实现了三方调解工作的无缝链接。
    截至今年4月30日,该中心调解争议76件,成功调解23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达14万元。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通过积极努力的工作,正在逐步实现“工会牵头、三方联动、信息共享、协调配合、重在调解、促进和谐”的工作目标。其中区总工会不仅做好日常与律师事务所的沟通协调,坚持每周案情沟通会制度,还多次组织三方和律师调解员召开座谈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加强相互了解,促进协作配合。

基层调解组织覆盖社区企业

    注重提高大型企业自主解决劳动纠纷的能力是三方联动机制的延伸。目前,全区107个社区中,已有40个社区成立了调解工作站,共调处劳动纠纷4335人次。其中及时妥善的化解群体性劳动纠纷128件,涉及劳动者3000余人,共涉及给付金额约2120万元。
    拥有1万余名职工的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在全市出租汽车行业中率先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庄胜崇光百货商场、惠佳丰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金工集团公司等大型企业也先后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此外,在各类基层调解组织相继成立后,宣武区力求完善各类调解组织的基础建设,制定了《宣武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暂行办法》等细则,对各类基层调解组织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等方面进行规范。
    一年多来,各类企业调解组织共调处纠纷64件,成功率高达80%。成功的将矛盾解决在初期。宣武区还率先指导成立了“宣武区工商联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在各会员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纠纷时,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出面,促进双方沟通。

建立调解引导机制
组建兼职调解队伍

    建立并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保障。2009年,该区探索建立调解引导机制。在劳动者申请仲裁前,通过发放《调解建议书》,一方面积极引导劳动者自愿选择相应的调解组织先行调解,以便及时、快捷、妥善地化解矛盾,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给劳资双方架起沟通的桥梁。另一方面,也解决了调解组织成立初期“无案可调”的工作难点。如前期调解不成,再进入仲裁渠道。此制度实行半年多来,有200余名劳动者接受了此建议。 
    为提高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宣武区仲裁委员会承担了对调解工作的指导和培训,累计培训400余人,有效地提高了调解人员的综合素质。
    2009年6月,宣武区工会系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和律师20余人组建了兼职仲裁员队伍,协助专职仲裁员承办劳动争议案件,并承担庭前调解工作。为此,还分别制订了《审前审中调解工作规则》和《兼职仲裁员聘任管理办法》。到目前为止,共调解争议案211件,调解成功104件,成功率近50%,不仅缓解了专职仲裁员的工作压力,也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东易律师事务所
当好联动链条上的“调解专家”

    今年4月,曾就职于丰台某建筑公司的周某等四人,因未能及时拿到加班费等纠纷,向丰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因申请人情绪激动,一次调解未能成功。经过东易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员的细心劝解和沟通双方,最终,申请人获得经济补偿金20余万元。在联动机制建设中,律师这支业务专业团队,已成为了联动链条上重要且不可或缺的一环。

专业团队出马 10天化解群体争议

    为构建区域和谐劳动关系,丰台区总工会和区人力社保局、司法局合力构建三方联动机制,以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34名律师组成的专业律师团队为重要力量,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围绕去年8月的那起群体争议案件,市、区总工会和东易律师事务所各派出一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组成调解小组,第一时间介入此案,稳定职工激动情绪。面对53名职工,调解员反复劝解、从思想上对他们进行疏导,最终使职工选出三名代表继续进行商谈,其他人回企业工作。
    此后,调解员在研究案件基本事实的基础上,向企业耐心讲解了案件的争议焦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彻底打消了两家单位的推诿心理,使得企业对调解员产生了信赖,愿意积极对案件进行调解。并将53名职工的每人500元的风险抵押金进行了退还。这样一来,职工对调解员也产生了充分的信任,进一步稳定了情绪,同时也树立了调解委员会的权威性。最终,调解中心工作人员仅用了10天的时间就成功调解了这起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

建立分案制度 力求精准调解

    定期会议制度、科学分案制度、交流学习制度……这些制度都是东易律师事务所针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所做的制度性安排。通过学习模式,将会进一步提高调解员的知识水平和调解能力。
    每月召开例会,由律师调解员提出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大家进行研讨。针对典型案例,相互学习好的做法和经验,提升律师团队的调解水平。涉及需要向相关部门汇报、协调的问题,都进行整合疏理和沟通。
    在分配案件的过程中,对于涉及同一单位主体的案件,若已有调解成功,再次涉及该单位主体的案件仍由原调解员负责;若未成功,再次涉及的案件将分给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这种分案制度大大提高了调解案件的成功率。
    据东易律师事务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分析例会的交流中,调解员普遍感到,有的案件不能调解成功,很大程度上和申请人对法律知识的欠缺有关。就拿5月份刚刚调解成功的一个案件来说,因为第一次提出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即被申请人不具有仲裁主体资格)而被仲裁庭裁定驳回申请。后来,调解员接到该案后给申请人详细讲解法律知识,并重新提出二次仲裁,终于使申请人拿到了赔付补偿金近20万元。

月结案件70余件 成功率超六成

    从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需要用新思路、新观念、新方法研究在调解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达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纠纷和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的目的。
    东易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半年多的实践,三方联动机制的调解,一方面可以使得企业的法律意识得到增强,进而规范了用工制度;另一方面,职工也对企业予以了充分的理解,在矛盾解决后,职工依然选择留在企业工作。企业劳动关系得到充分的改善,企业体谅了职工,职工理解了企业,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从2009年8月开展调解工作以来,截至今年4月30日,累计调解案件512件,调解成功311件,平均每月调解近70余个案件,调解成功率为60.7%,实际履行金额为305.86万元。
 


崇文区
“一室”、“一中心”调解成功率超七成

    2009年11月初,一位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张某到崇文区某公司打工。因该企业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并未能按时支付工资,张某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三方联动机制介入后,企业代表承认了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向张某表示了歉意,签订了调解协议,当场支付拖欠工资和部分赔偿金。双方当事人均得到了满意的结果。
    该事件只是崇文区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实施以来的个案。截至今年4月25日,崇文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共受理调解案件352起,已经处理完成263起,调解成功200起,成功率达到76%,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728.07万元。

打造一体化工作流程模式

    崇文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根据三方各自的工作职责,努力打造一体化工作流程模式,采取多种方式为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提供服务。如:三方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制定具体的工作流程。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还指派专人负责与工会、司法、街道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并建立各街道调解组织调解案件台账,对于调解成功的,及时督促办理相关结案手续。对于调解不成功的,及时督促办理案件转递以及提醒仲裁员到期开庭审理等工作。
    此外,崇文区还建立了沟通例会制度和难点问题会商机制,定期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及时总结、研讨和提高。目前,崇文区已召开区级三方联动会议4次,街道级联动会议3次。

三级组织搭建
区域调解平台

    崇文区总工会、区人保局和区司法局依托职工服务体系,在职工帮扶中心内建设“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在街道、社区分中心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室”。“调解中心”和“调解室”作为三方共同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的载体,搭建了全区区域性调解劳动争议的平台。
    从去年开始,崇文区将社区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要达到40%的目标纳入到考核街道的重点任务指标,今年又在全区推广龙潭街道的经验,力争在社区、行业、企业内建立健全基层调解组织。至今,基层调解组织共调解劳动争议284件。崇文区仲裁委员会负责人表示,“街道社区是最基层的社会组织,社区调解在社会生活中特别是在维护社会稳定中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可以说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街道劳动科、工会组织和社区司法所联合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对和谐崇文区的劳动关系的创建发挥了重要作用。

调解员队伍覆盖区、街和社区

    随着全区劳动争议调解联动工作的稳步推进,走进调解中心解决劳动争议,已被越来越多的职工所接受和认可。同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购买服务”和“签订协议”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先后与双利、中银律师事务所签约,通过实时跟踪律师办案过程、甄别办案能力,使真正拥有劳动保障法律专业知识的律师充实到“一室”、“一中心”。崇文区还培养了区、街和社区调解中心的调解员350人。不断提高基层劳动争议调解人员的整体素质,为区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案件的分流化解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方联动机制通过整合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三方资源,探索建立了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并推动区、街、社区三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建设,崇文区形成了“街道分片包干、主管部门主动指导,区、街、居上下协同”的动态工作机制。
午报记者 白 莹/文 万玉藻/摄
本文编辑: y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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